按照《山东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实施办法》和《山东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在确保安全性、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,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考核小组,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,并对其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了评价和考查,同时对申请者进行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。评委现场独立评分,计算最终成绩。根据博士生招生指标,结合申请者的综合考核成绩和评价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结论,研究确定了本学院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合格名单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月16日-18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或研究生院反映。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:0532-86057920
研究生院:0532-86057019
2024年5月16日
附: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合格名单:
宋宜帆、刘昊